
上海市地方標準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安全技術要求》發布實施
近日,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的上海市地方標準《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安全技術要求》於2021年7月1日起實施。
該地方標準從選型配置要求、建築結構要求、標誌及保護要求、驗收要求和維護保養要求等方麵,為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提出了具體的安全技術要求,為加裝電梯高質量推進提供技術支撐。
根據既有多層住宅的建築特點、環境、綠化、空間、地下等情況特點與新建住宅建築的特殊性,《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安全技術要求》的部分條款高於現行相關標準規範:
1.在4.2.1 條款中,規定了電梯宜采用無機房的電梯的要求。無機房電梯比有機房電梯相關建築的整體高度可降低 2m 多,最適合一般為 12 層或以下的建築使用,可以節省建築空間,減少對周邊房屋的采光影響。
2.在4.3.2.3 條款中,規定了將電梯轎廂的平層保持精度提升至±15mm 範圍內的要求。有效控製進出電梯時轎廂內外的高度差,盡可能降低老年人進出電梯時因高度差太大引起的絆倒風險,也可以方便輪椅的進出。
3.在 4.2.6 條款中,當電梯的候梯廳部分為非封閉的室內空間時,規定了層站側電氣部件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於IP54的要求,確保電梯在潮濕環境下也能正常使用和安全使用。
4.在 4.3.3.6 條款中,引用了新加坡(熱帶)轎廂通風裝置的風量要求以及緊急電源時的供電要求。確保不管電源處於何種狀態,轎廂內都能有效通風,降低溫度,提高舒適感。
5.在 4.3.3.7 條款中,規定了轎廂內照明在正常供電以及緊急電源供電狀態下的要求。
6.在 5.3.2 條款中,為了防止候梯廳積水流入井道內,對電梯安裝規定了候梯廳的地坪與電梯層門地坎之間的坡道過渡、候梯廳底層地坪略高於室外地坪的要求。